礦用鋰電池電機車在充電方面有一系列要求和注意事項,以確保電池的安全和有效充電:
首先,機車停止運行后應及時對電池進行充電。充電機必須符合磷酸鐵鋰電池的充電條件,最佳充電電流應小于0.5倍的電池容量(若電池組容量超過300AH,則最大電流為150A)。此外,最大脈沖充電電流為1C(10秒),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應保持在15°C以下,以免影響電池的壽命。充電過程中,應先將充電機的輸出接口插入電池充電器,然后接通220V(或380V)交流電源,直至充電機顯示屏上的SOC指示為100%,表示電池充滿。在充電過程中,最高單串電壓不得超過3.65V。
其次,在機車運行中,如果蜂鳴器報警閃光,應立即進行充電。長時間不充電而持續報警可能導致機車在運行途中停止工作。充電時,先將充電插頭與電池組插頭連接,然后接通充電機的電源,方可進行充電操作。
最后,在充電結束后,應先關閉充電機的總電源,然后再將電池組與充電機的插頭斷開連接。不可直接斷開插頭而不關閉電源,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總之,礦用鋰電池電機車的充電過程需嚴格遵循規定的充電要求和注意事項,以確保電池的安全充電和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